防爆电气布线系统中导管布线方式允许使用的导管分别为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重规螺纹钢管、无缝钢管或符合GB/T14823.1规定的焊缝钢管、挠性金属导管或复合材料结构,例如金属导管具有塑料或合成橡胶套(有国家检验机关颁发防爆合格证书的)。
而在导管系统中下列各处应设置与电气设备防爆型式相当的防爆挠性连接管:
——电动机的进线口;
——导管与电气设备连接有困难处;
——导管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有些企业安装的防爆电器与布线导管之间的连接角度或者距离过小,如基建阶段地坪或墙体通常预留钢管开口,未对防爆电器设备位置进行规划,防爆电器设备进厂接线安装后,连接挠性管造成管体弯曲半径小于管外径的5倍。
建议施工单位在前期基建时对需要连接挠性连接管的防爆电器进行规划(位置、高度、出线口方向等)。
AQ3009-2007中 6.1.1.3.11条款规定防爆挠性连接管应无裂纹、孔洞、机械损伤、变形等缺陷,其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不同的使用环境条件下,应采用相应材质的防爆挠性连接管
b)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5倍